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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:各省年底前落实高值耗材集采政策
发布时间:2020-08-08

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、集中采购后,国家对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也要采取新的政策了。明确提出了要降低耗材的价格,实行网上公开交易的阳光采购。其实,不难看出,国家出台的这个规定是解决看病贵的一个举措,因为除了药品,高值耗材也是拉高患者医疗费用的罪魁祸首。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、集中采购后,国家对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也要采取新的政策了。明确提出了要降低耗材的价格,实行网上公开交易的阳光采购。其实,不难看出,国家出台的这个规定是解决看病贵的一个举措,因为除了药品,高值耗材也是拉高患者医疗费用的罪魁祸首。
5月8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3号),该《改革意见》明确提出要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,并要求各省须在2015年12月底前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。
此前,已经有一些省份对高值医用耗材出台了阳光采购工作方案。但是,《改革意见》的要求是国家提出要求每个省出台相关阳光采购方案,已经把它提升到了国家层面。并且规定了完成时间表,显示了推进该工作的决心和紧迫性。
新医改启动以来,在相关的许多政府医改文件中,常把高值医用耗材与药品相提并论。这个说明,在决策者的眼里,高值医用耗材和药品一样,在改革的任务中,是需要一并解决的大问题。药品的流通管理政策,在多年的实践中已经日趋成熟。
2月28日,国家已经发布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号)。这个文件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了总结,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许多经验,也被移植到高值医用耗材上来,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。从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招标政策的发展趋势上看,它是踩着药品的步伐走的,一言以蔽之,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要步药品后尘,走招标降价的路子。
对于药品,新的《改革意见》对此要求继续坚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指出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,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,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,实行分类采购,采取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、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。
那么从药品的采购招标政策来看,隐约可见高值医用耗材在年底将要推出的全国统一要求有以下几点:
一是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
在药品的招标采购中,招标和采购合二为一,把药品的采购数量和药品价格进行绑定,是许多省市进行药品招标的常见做法。这样做的好处是提高工作效率,把招标作为采购的主要做法,并通过药品采购数量推动药价降低。而对于高值医用耗材,《改革意见》提及的关键字是“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”,而这恰恰是药品业已成熟的实践做法。
高值医用耗材在医院使用非常普遍,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一定是日后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主要做法。《改革意见》鼓励各地对高值医用耗材采取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等办法实行集中招标采购。这被政策制定者视为降低耗材虚高价格、破除以“械”养医机制的重要途径。
二是降低耗材价格
高值医用耗材对患者的影响并不比药品低,高值医用耗材在医院里的用量并不算少,且多为一次性使用,患者医疗费用高企多半也是拜高值医用耗材所赐,所以日后招标采购,降价将是主要的目的。
三是省级耗材采购平台统招
《改革意见》明确提出,高值医用耗材应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,网上公开交易。目前,高值医用耗材招标形式多样,各地做法并不统一。由省级组织的,也有县级组织的,甚至还有单个医院自己挂牌招标的。这样就不规范,《改革意见》要求由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来统一组织高值耗材招标,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,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、增强耗材招标的公平公正。
四是鼓励购买国产医用耗材
《改革意见》明确提出,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购买国产创新药和医用耗材,料想在12月底出台的新政中必有鼓励购买医用耗材的激励政策。比如说提高报销比例、提高国产耗材招标数量、医院购买国产医用耗材补贴等。
碰巧的是,此前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已经启动了《国内外高值耗材采购模式优化与比较研究》课题的研究工作,要求对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政策进行新的分析研究。课题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,恰是《改革意见》要求各地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完成日期前夕。
可见,国家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已经进入了调整期。由此可以断定,2016年,各省对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阳光采购新政已是铁定无疑。